指行为人自己损害自己权益的行为。自损行为原则上不具有违法性,但必须以不损害法律保护的其他利益为条件。如果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或者为获取某种非法利益而实施自损行为的,不阻却违......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
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守秘密制度。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3、本罪的犯罪主体为年满16周岁,......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法律功底深厚,熟知案件办理和裁判规则,坚持专业分工和团队协作,严格保障案件办理流程和风险监督机制,为客户提供最优质、最高效的法律服务。本所专注于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刑事犯罪辩护;人身损害、交通事故等侵权诉讼;婚姻家事、继承、房产、合同等领域纠纷;公司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等;并且在全国多家知名媒体法律栏目担任社会热点事件法律点评人。 律所团队代理承办有河南新乡“河南大学生掏鸟窝被判10年半”“黑龙江汤兰兰案”“河南新飞集团副总李某涉嫌贪污罪”“特斯拉icon刹车失灵”车主张女士案、“山东蓝翔离婚及刑事案”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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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拍卖中判定是否构成敲诈勒索,得综合好多因素呢。关键就是看行为人有没有用威胁、吓唬的手段,让受害人感到害怕然后交出财产,像威胁要破坏拍卖秩序这种情况。而且还要审查行为人是不是有非法占有财产的想法。要是有合理的诉求或者合法的交易,那就不算敲诈勒索。但要是故意制造虚假的竞争环境,逼着竞拍者退出,自己以低价拿到拍品,还逼着原所有者支付额外费用,这种情况就很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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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规定里,判断把东西据为己有算不算盗窃罪,主要看是否符合盗窃罪的那些条件。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包含非法占有、偷偷拿走以及达到法定数额或者特定情形等方面。要是某个人没有得到许可,就擅自把别人的财物占为己有,并且有非法占有的想法,同时也满足了法定的要求,那这种情况就有可能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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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盗窃罪中,赃物得是通过违法手段获取的,并且得有证据能证明其存在以及具有经济价值。盗窃罪说白了就是偷偷把别人的财产占为己有,像那种偷偷地拿走数额比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进行这种偷偷拿东西的行为都算。其中还包括带着武器多次去偷东西、在公共场所偷别人放在身上的东西以及偷偷地拿走很多钱等这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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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犯、牵连犯与吸收犯的区别如下:吸收犯的犯罪行为没有独立性,牵连犯里的犯罪各自独立。从成因看,吸收犯是基于行为的轻重关系,牵连犯则是因为方法、目的或原因与结果行为紧密相连。准确区分这两类罪数形态,对于理解它们的定义很关键,对探讨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也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