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你要是遇到了一些很紧急的事情,比如说你的合法权益马上就要受损失了,那你就得赶紧去向那个有关的地方提出申请,就是那个你要保全的财产所在地、那个被保全对象的住所,或者是可以管这个案子的法院。你申请的时候,不仅要提供担保,还要不给担保的话,他们会直接拒绝你的请求。当然,如果你的债主死掉了,他的遗产或者财产可能会被偷偷摸摸地转走、藏起来、破坏掉、消失不见等等,这些都可能会让你的利益受损。
你要看看法院那里,他们会对这个支付令申请进行查证核实的。要是债务人和债权人都清楚了,而且你们的这个借贷关系是符合规定的,法院就会在收到申请之后15天之内,给那个欠钱的人发一个支付令。这样说的话,假如那个人死掉了,你还是可以根据现在的法律要求,提出这个支付令申请。实际上,即使他去世了,也不会影响到你追讨这些债款。所以,如果有人突然不在了,你还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申请支付令。
简单说,只要是紧急情况,法院就得在48小时内给个答复。比如,当债务人挂了,申请财产保全这种事儿就可以算作是紧急情况了。那这时候,法院就得在48小时里给出个明确的答复。而且,如果法院决定采取保全措施的话,那可就要立马动手去办咯。
如果你现在在为追讨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这些事情打官司,还有抚恤金呀、医疗费用、劳动报酬之类的,那么在再来一遍的审判监督程序里,原来判下来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是不会被叫停执行的。也就是说,就算你找不到那个欠债的人了,你还是有权利去申请再审的。而且,这个再审程序里面暂停执行的规定对上面提到的那些追讨费用的案子就不适用。
在特殊情况下,如若利害关系人由于形势紧迫,倘若不能及时提出保全申请,将会导致其合法权益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时,则该等人有权在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申请之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所所在地或是对此案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然而,申请人务必提供担保。若未提供担保,则申请将被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