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易盛扬律师事务所
宋卓彬,国家法官学院深造,浙江易盛扬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终身荣誉主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协会法律顾问客座教授,中国商业经济联合会企业法律顾问领域特约研究员。具有近10年的法律服务从业经验。宋卓彬律师携律师团队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继承、房地产纠纷、群体性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等拥有丰富的经验,率团队完成多宗复杂、重大、疑难的诉讼案件,并取得卓越的成绩。
咨询该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协议离婚设置了三十天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算,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该部门撤销离婚登记申请。要注意的是,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双方必须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果没有按时申请,将被视为放弃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权利。
夫妻要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就不用等30天冷静期了,直接让法院评估感情是不是彻底破裂,没法挽回了。法院会全面审查,深入了解,要是确定双方感情真的破裂,调解也没用,就会批准离婚。相比之下,签离婚协议书就得遵守冷静期的规定。
自民法典实施后,离婚增设冷静期:双方同意离婚并提交资料后,30日内无异议视为放弃或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后需重新提请,经审查颁发电证。旨在促使当事人理智决策。
现行法律规定,离婚必须经过30天的冷静期,即“离婚考量期”。这给予夫妻在提出离婚并递交申请后,反悔或撤销的机会。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构收到申请开始计算,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在30天内亲自申请离婚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撤回申请。
离婚冷静期设定为30日,从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计算。期间,如一方有异议可申请撤回。冷静期结束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前往登记机构申领离婚证书,则视为撤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