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养孩子可以
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自
收养关系成立,养孩子与养父母的构成法律拟制的血缘关系,二者之间
权利义务关系与亲孩子相同,在
法定继承中,孩子为第一顺序的
法定继承人,这里的孩子包含婚生孩子、非婚生孩子、养孩子及有
扶养关系的继孩子,因此养孩子可以以孩子的身份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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