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
张烜墚律师简介 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 曾获全国十大无罪案例 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副会长 天津市法学会刑法学分会理事 天津市法学会犯罪学分会理事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听证员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南开大学法律硕士实践导师 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兼职教师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法律系客座教授 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栏目组嘉宾 “法治网”特邀普法律师 2024中国区LegalOne商业犯罪领域实力之星 曾任天津市某区检察院检察官,曾在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厅工作锻炼。在检察院工作期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积累了大量刑事案件办理经验。转岗律师以来,带领团队办理传统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刑民交叉等各类刑事案件近千件,经过有效辩护取得了多个法院无罪判决,并有大量不起诉、公安机关撤案、法院改变定性、轻罪判决的结果;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缓刑的良好辩护效果;代理的多起刑事控告案件帮助当事人追赃挽损,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擅长无罪辩护、捕前辩护,对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性犯罪、刑民交叉案件辩护颇具心得,擅长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刑事控告服务。 部分亲办案例 ? 某女性涉嫌敲诈勒索案件,一审被判处有罪,经过奋力辩护,二审法院直接改判无罪。 ? 山西省某强奸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案件,通过辩护,嫌疑人被羁押9个月释放,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被害人等三人被以诬告陷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 ? 河北省某医院前院长被现任院长控告寻衅滋事案,通过对案件事实及证据梳理及分析,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进行辩护,最终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 某演员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审查批捕阶段介入,经过辩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最终不起诉。 ? 某省某区法院院长受贿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量刑建议十二年有期徒刑,一审开庭结束后介入案件,发现存在自首情节,经过调查取证,还原了相关事实,最终法院认定构成自首情节,最终在量刑建议基础上减轻6年。 ? 河北省某合同诈骗案件,涉案金额1000万,批捕后介入案件,经过辩护,实报实销。 ? 某债务人被债权人控告虚假诉讼案,坚定认为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请求权的事实,最终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某侵犯商业秘密案,量刑建议五年,经过辩护,将涉案金额大幅减少,最终判处一年。 ? 经过高层批示的华北地区食品安全串案,抓住鉴定意见的关联性问题,最终被告人得以减轻处罚。 ? 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加强对行政程序取得证据的分析,最终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从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案件。 ? 某开设赌场案,通过定性辩护,最终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 某销售假药案,经过辩护,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将案件转为行政案件。 ? 某虚开发票串案,经过辩护,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 某重大责任事故案,经过充分发掘量刑情节,最终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 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经过深入细致的挖掘细节,争取到检察院不批捕,最终不起诉。 ? 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加强案件的定性辩护,最终被告人得到缓刑处理。 ? 某盗窃案,数额特别巨大,通过辩护,罪名改为职务侵占,最终刑期大幅度下降。 ? 某“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经过辩护,罪名变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最终被告人的刑期大幅度下降。 ? 某帮助毁灭证据罪,经过侦查阶段辩护,检察院不批捕,最终不起诉。 ?某组织领导传销案,规模大,涉案人数众多,金额巨大,经辩护检察院不起诉。 代表课程 《如何发掘被遗漏的客观事实》 《如何从法律解释的角度进行辩护》 《如何运用常情常理进行辩护》 《刑事辩护的取证之道》 《刑事辩护的常见误区》 《审查批捕阶段辩护技巧》 《认罪认罚案件办案技巧》 《刑事会见的立场与技术》 《法律谈判的攻防之道》 《刑事诉讼中各方主体心理探析》 《法律文书写作技能》 《刑事诉讼中的沟通技能》 《刑事案件的常见认定规则》
咨询该律师四川省关于盗窃罪的量刑准则依据我国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对于盗窃行为本身的定罪量刑有着明确的法律界限及适用标准:即针对盗窃所涉及的数额大小来具体区分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的刑事处罚程度——如若盗窃财物的价值较小,则可能会被判处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同时还需要依法附加或单独处以罚金的方式进行处罚;而面对盗窃金额巨大甚至触犯了其他严重情节的案件,其犯罪嫌疑人则需承担相应更重的刑事责任,即判处至少为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依然需要基于法律条文的规定,依法征收或罚没其财产。而当盗窃涉案金额大到已经达到了“特别巨大”的程度时,甚至伴随着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存在,法官就必须严肃对待,判定犯罪嫌疑人在十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的范围内进行刑事处罚,并且在此基础上另附加或独自实施罚金或没收财产等多种形式的惩戒措施。
盗窃罪的巨额量刑条款关于盗窃罪在刑事法律中的量刑标准确立如下:首先,当行为人实施盗窃行为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受到相应的刑事制裁,该等制裁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三种基本形式: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可以依法判处附带的罚款或罚金;其次,如果涉案金额更为庞大或者犯罪行为存在某些严重程度较高的情节,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可能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将进一步加重,刑罚幅度为三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可以依法判处罚金;最后,若涉案金额极其巨大或者犯罪行为存在某些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所面临的刑事责任将达到最高级别,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附加刑罚。
关于盗窃犯罪的判刑标准如下所示:首先,犯罪嫌疑人若涉及数额较小的盗窃行为,应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法律责任,同时需缴纳相应罚金;其次,如涉案金额数目庞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下,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并需缴纳罚金;最后,若涉案金额达到特别巨大的程度,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犯罪嫌疑人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其个人财产。
北京市盗窃罪相关法律追诉标准研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公安部门对涉及盗窃罪行的案件,设定了三千元人民币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基准点。在刑法中明确指出,若个人或群体实施非法盗取他人财产,达到一定的金额规模或次数,包括多次盗窃、进入住所盗窃、持械盗窃以及扒窃等犯罪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罚,同时可能会面临罚金的惩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个人非法盗取公有或私有财物且其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及以上者,定为“数额较大”;若金额达到人民币30,000元及以上则被视为“数额巨大”;而当价值达到了人民币300,000元及以上时,则属于“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