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
王清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执业领域为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民商事诉讼、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执行异议之诉、企业合规、法律顾问等。以维护当事人最大利益为宗旨,积极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具有丰富的诉讼审判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法官审判思维,本人办案诉讼经验丰富,具备专业诉讼技能。
立即咨询比如说要是有人借了你100块钱没还,这个时候你就可以当原告,那个人就是被告,去法院起诉他。当你去告他的时候,得证明自己跟这件事是有关联的,也就是说得拿出证据证明你真的借给他钱了,而且他也没把这笔债给还清。等到打官司的时候,如果那个欠你钱的人还是不肯还钱的话,法院就会采取一些手段来让他还钱,比如不让他出国或者在信用报告里留下他不还钱的记录等等。
那你就得再去找法院,申请他们来帮你强制执行,这样他就不得不还钱给你。
如果有个朋友欠了你3000块没还的话,你完全可以找人民法院告他,让他还钱给你。当然,万一他还是不肯还的话,那你就可以再去申请人民法院来帮你要债了,这样法院就能强制他把钱还回来。
如果法院下了判决或者出了调解书的话,那欠债的那个人就得按照上面说的做。如果这个人还是不肯还钱的话,那你作为债权人就可以请法院来帮帮忙,用强制手段让他把钱还给你。不过嘛,在现实生活里,你得先收集好证据才行,比如说借条,转账记录,还有当时在场的人的证词等等,这样才能有力地证明你确实是借给他钱了,而且他也没按时还给你。接下来,你就可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他,要求法院判他还钱。
别急,贷款人是有权利让借款人赶紧还回来的。如果他们还是磨磨蹭蹭的不还,那就得按照法律的规定,按照原来约定好的期限或者按照国家的规定还利息。具体来说,如果你的朋友借了你五十万块钱却不还的话,你可以先跟他沟通一下,让他按照原来的计划把欠款还上。要是他还是不肯还钱,你就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告诉他,在一定时间内必须把钱还清,并且还要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