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
王清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执业领域为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民商事诉讼、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执行异议之诉、企业合规、法律顾问等。以维护当事人最大利益为宗旨,积极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具有丰富的诉讼审判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法官审判思维,本人办案诉讼经验丰富,具备专业诉讼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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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借款都得让担保人来还钱。要是借款人没按时把钱还够,那担保人或许就得替他还钱啦,但到底要不要还,得看担保的类型和合同里是怎么写的。要是那种连带保证的担保,担保人一般就得直接把钱给债权人还清;要是一般保证呢,得等借款人实在还不了钱了,担保人才需要站出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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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不一定非得有担保人,它主要是明确债权债务的书面依据,到底要不要担保,得由双方商量着来,根据实际情况定。要是借条上有担保人,那当债务人违约不还钱的时候,担保人就得按照事先约定的来承担责任。要是没有担保人呢,债权人也可以凭借有效的借条去主张自己的权益,一样能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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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欠款没有涉及到担保人,那债务还是可以去追讨的。债权人可以按照借款协议或者那些非常确凿的证据,直接向借款人索要欠款。要是借款人拒绝还钱,债权人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重点就是要能够提供足够多的证据,去证明这个债务以及它的金额等相关信息,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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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活动中,担保人并非是必须的,这得看借款协定以及贷款机构的规定。要是借款金额大或者信用不够好,贷款机构就有可能要求找担保人。担保人得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借款人要是没还钱,担保人得负责还。但要是借款金额小且信用良好,可能就不需要担保人。有些贷款产品是无担保贷款,像信用贷款或者消费贷款。所以到底要不要担保人,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