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乾问律师事务所
屈兰律师,福建协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社会公平正义至上,当事人合法权益至上”的执业追求。在执业过程中致力于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涵盖领域包括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刑事辩护等各类民商事、刑事纠纷及为顾问单位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以严谨的工作态度,专业的服务水准,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该协议书具体应当写明男女双方的基本信息、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的抚养费的数额以及给付方法、探望权的相关约定,再由双方签字,写上年、月、日即可。
婚姻期间的婚前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的约定通常不具法律效力,因为未能充分考虑双方实际能力对子女权益的影响。抚养权本质上是孩子的权利,而非父母单方面的赋予。在处理抚养权等涉及身份问题时,合同自由原则不适用,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依法裁决,确保孩子的权益不受损害。
有效的,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体现,协议内容本身不违反,这样的协议签署后就是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协议书双方签字即可,无需公证,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争取孩子抚养权。
如果协议是出自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协议有效,有法律效力。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该协议书具体应当写明男女双方的基本信息、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的抚养费的数额以及给付方法、探望权的相关约定,再由双方签字,写上年、月、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