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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债务人的代位权有哪些呢

时间:2024.03.04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176人
律师解析:
债权人代位权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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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追偿的诉讼时效是几年的

    吴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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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如何讨回未清偿的债务,其法定的诉讼时效通常设定为三年。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债权人理应在此期限内积极行使其相关权利。若不幸超过了这个时效期,债权人再发起维权行动时,有可能会遇到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理由为己辩护的状况。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出现某些特定情形,例如债务人自愿履约、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约请求等,此时诉讼时效会被中止,然后将会重启新的追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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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追讨期限规定最新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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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讨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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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债务追偿之诉的时效期限,依照我国法律规定,通常设定为三个年度。在该期限内,债权人享有法定的权利,可以向司法机构寄送书面函件,请求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但是,倘若出现特殊情形,比如债务人明确表示愿意提前履行债务、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请求或是未经任何催告,债务人主动表达愿意承担还款责任等,便构成了诉讼时效的中止条件。在此之后的诉讼程序结束时,诉讼时效将从新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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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斌;四川顶泰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合伙人,擅长企业顾问、各类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纠纷、劳动工伤、人身损害、欠款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等各类法律问题。王维斌律师一直关注于公司法、合同法、房地产法、劳动法、侵权法等民商法方面的研究,涉及法律专业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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