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咨询该律师在一般情况下,买车合同中的定金是否退还,主要看合同里的相关条款以及违约情况。如果是卖方由于车辆质量、逾期交车等原因违约,那么买方就有权利要求退还定金。反过来,如果是买方单方面改变了购买意愿,根据法律规定和一般合同规则,定金通常是不退的。
在购买二手房屋过程中,若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而仅支付了订金,该订金可以退还。这是由于订金属于私人间的一种约定,并不具备适用定金罚则的担保性质。换言之,即便交付或收取订金的一方未能履行相关的合同义务,也不会导致丧失定金或得到双倍返还订金这样的法律后果。
若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则押金在原则上是可退还的。尽管双方并未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然而就事实而言,已经构成了一项租赁关系。对于租户因故不再续租该房产之事,通常应享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的权利,以便房东能够及时安排寻找新的租户。在此过程中,租户应当与房东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期争取退还部分押金。倘若房东坚持不予退还,租户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
在签订购房认购书之后,定金是否可以退还所签署的购房意向书所附带的定金可予以退还。若当事人严格遵循约定并履行自身责任义务,所支付的定金即可获得全款退还,且当收款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或者履行情况无法满足双方预期,理应依据定金罚则,自觉按照双倍定金数额退还相应款项作为赔偿。
关于合同签署且支付押金的退款问题在签订协议并缴纳押金之后,通常情况下都是能够获得退还的,然而这需要依据具体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来判断。假设承租方按照合约的规定租赁房屋,并且未曾对房屋产生任何损害,那么在合同期满时就可以享受到押金的返还。但是,如果承租方未能遵守合同约束或由于其过错导致房屋遭受损失,那么押金很有可能会被扣减甚至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