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川律师事务所
王律师,女,毕业于湖南湘潭大学,法学学士。现为湖南海川律师事务所律师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湖南省涉法涉诉援助律师,长沙市雨花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长沙市雨花区法院人民调解员等。 执行近十年以来,凭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成功代理了数百起诉讼、仲裁及非诉讼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主要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房地产、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业务。先后为长沙成进汽车配件公司、长沙胶鞋厂、湖南渝昊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雨花区井湾子街道井湘社区、井巷社区等数家公司、企事业单位提供了专项或长期的法律服务。 王律师秉承专业、勤勉、热忱的精神和给客户最大回报的职业理念,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抢劫罪的成立,其行为主体主要遍布刑事责任年龄达到(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个体。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任何个人,无论其身份如何,亦不论其职业为何,只要实施了符合上述条件的抢劫行为,都有可能成为抢劫罪的犯罪主体。
抢劫罪的犯罪人,指的是达到特定条件的自然人。 这些自然人要满了14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才可能被看作抢劫罪的实行者。 这意味着,任何满足这些条件的个人,都可能成为抢劫罪的犯罪主体,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所以,在法律层面,我们要对这种行为人提高警惕,并且依法严厉打击他们的犯罪行为。
判断转化型抢劫罪的主观要件时,需要考虑犯罪故意和非法占有目的这两个方面。 犯罪故意指的是,行为人在进行盗窃、诈骗或抢夺时,必须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带来不良后果,并且有意图去造成这种后果。 非法占有目的则强调,行为人不仅仅是为了使用财物,而是打算将其非法占为己有。并且,这种目的在转化为抢劫罪的过程中要保持不变。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较广泛,一般来说,只要年满14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能成为主体。这种犯罪性质恶劣,对社会危害极大。对于14至18岁的未成年罪犯,在定罪量刑时应秉持宽容原则,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以体现法律的仁慈和教育挽救的精神。
抢劫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抢劫罪的主体。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管实施了什么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但对于年满14周岁的个体来说,只要触犯了抢劫罪,就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