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
韩海东,法学学士,系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擅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及商事诉讼和仲裁。2016年进入甘肃法音律师事务所(兰州)实习,2017年在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成都)入职为咨询律师,2918年入职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参与了涉黑涉恶、上市公司破产重组等重大案件的代理,并担任多家政府机关和企业的法律顾问。
立即咨询关于危险驾驶罪扣12分后增驾事宜的时间限制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应于十五天之内至机动车驾驶证颁发地或违法行为所在地公安交管机构报名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若机动车驾驶员在一计分周期内累计扣分为12分以上两次或累积扣分为24分以上,则需在完成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后的十天内,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1、应该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2、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对你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按照交通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计分周期内累积计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
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暂扣期间开车是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驾驶证满12分,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合格,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