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
杨福律师,男,毕业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法学学士学位。2015年毕业后从事过公司法务、保险公司理赔、会计实习等工作。社会经验丰富,比较有耐心、有毅力倾听当事人的心声。在从事律师执业的道路上,办理了若干民事、刑事案件。个人擅长领域为: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工作中认真、负责、勤勉、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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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一般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确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算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下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让保证人担责,保证人免责;一般保证时债权人未在该期间对债务人诉讼或仲裁,保证人也免责。最高额保证合同有特别约定等特殊情形按具体条款和法律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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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追偿权,但通常不能直接强制执行。其追偿权源于代偿债务的法定权利,要实现追偿需经诉讼或仲裁等法定程序确定追偿范围、金额等具体事宜,取得生效裁判文书明确追偿权内容后,才能据此申请对债务人或相关责任人财产强制执行,否则不符合执行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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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债权债务关系中,若事先有约定欠债不还时可拿特定物品抵押,则可实现约定的担保物权;若无约定,私自拿东西抵押是侵权行为。合法维权应通过向法院诉讼,胜诉后由法院执行相关操作偿还债务,私自拿取他人财物抵押可能担责甚至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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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时担保物权通常随同转移给新债权人。保障新债权人权益要确认债权转让合规性与通知责任履行情况。原担保合同有规定按规定,无规定新债权人自动获得从属权利包括担保物权。新债权人可通过多种途径向担保人提出请求,诉讼时需提供充足证据,特别程序则由法院审查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