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土地承包精选解答 > 国有划拨土地可以抵押吗

国有划拨土地可以抵押吗

时间:2024.10.18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1199人
律师解析:
一、划拨国有土地抵押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
二、土地确权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土地确权纠纷处理的一般方法有:
1、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采取其他方式解决纠纷之前,首先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直接进行协商,自行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
2、当地相关部门。如果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解决,或者通过协商未能解决纠纷(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反悔的),可以向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申请进行调解来解决纠纷。这个时候土地纠纷调解员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
3、仲裁机构。调解都未能解决纠纷,那就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人民法院。如果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结果后30日内,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土地确权纠纷是否复议前置
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也就是土地确权纠纷才是行政复议前置,而普通的土地侵权不需要行政前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承包土地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

郭昊律师
郭昊律师
18519745077
咨询我

土地承包与租赁的区别: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一般来说,出租是农户将土地......

郭昊律师
郭昊律师
18519745077
咨询我

国家对个人造林有补贴。但不同的林业和不同的省份地区所获得补贴也是不一样的,造林补助是指对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迹地、低产低效林地进行人工造林、更新和改造、营造混交林,面......

郭昊律师
郭昊律师
18519745077
咨询我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农村土地互是否能互换

    屈泉芳律师

    能。互换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定形式之一,但是,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3条的规定,采取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互换土地应呈报发包方备案不是互换土地合同效力的必要要件。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呈报发包方备案。

    播放量:1202 2022-06-07
  • 村里的土地能够互换吗

    屈泉芳律师

    村里的土地可以互换。互换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定形式之一,但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采取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互换土地应呈报发包方备案不是互换土地合同效力的必要要件。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呈报发包方备案。

    播放量:1265 2022-06-07
  • 乡下的土地是可以互换的吗

    屈泉芳律师

    可以。互换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定形式之一,但是,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的规定,采取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互换土地应呈报发包方备案不是互换土地合同效力的必要要件。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呈报发包方备案。

    播放量:1102 2022-06-07
郭昊律师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郭昊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全国征地拆迁等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昊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昊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 厂房权属与土地不一致怎么办

    1775人阅读

    当厂房的所有权和土地的归属不一样时,土地使用权到期啦,如果房屋还能用,就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要是国家把土地使用权收回去了,那在地上建房子的人就应该得到经济上的补偿;要是政府还留着土地使用权,那建房子的人可以在期满前一年去申请继续使用土地,并且要交新的土地出让金。

  • 占用土地修路是否侵权

    1167人阅读

    在判断道路建设占地是否侵权时,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是占地没经过合法审批,没给土地所有人赔偿,或者违反了土地规划,那就是侵权了。但要是占地经过了合法的征收审批,还给土地所有人合理的补偿了,那就不能算侵权啦。总之,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到底有没有侵权。

  • 养殖场违法占地查处依据有哪些条件

    1549人阅读

    对违规占用农场土地行为的审查依据通常包含这些方面:没有得到许可就擅自占用土地来建养殖场是不行的;占用基础农田去搞养殖行业属于违法;实际占用的面积超过批准的范围,或者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这些都属于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 试述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及流程有哪些

    1636人阅读

    土地所有权调查得把所有者、类型、位置、用途以及面积等信息都详细查清,然后分步骤来做,像筹备啦、现场勘测啦、绘图啦、填表啦还有审核啦。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法规政策来,这样才能保证数据既准确又权威。到了现场呢,要和权益方好好沟通,审核的时候也得严格依法执行,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结果是正确无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