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继子是否有权
继承后爸的遗产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继子与继父长期共同生活,实际上形成了
扶养关系的,继子可以继承继父的财产;
2、如果是其生母
再婚时,子女已经长大成人,
分居另过,或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对继父也未尽过
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与继父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也就不能继承继父的遗产。
法定继承中,子女属于第一顺序
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
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
拟制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判断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
抚养义务。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
二、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
限制行为能力或无
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扶养义务。
三、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
赡养义务。
1.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2.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继
子女继承了生父母的遗产,仍有资格继承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的遗产。同时,继子女继承了继
父母遗产的,也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总之,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可以相互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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