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衡佑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海南大学 硕士研究生 先后实习于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从2015年毕业至今,先后任职于恒大地产集团海南公司法务部,河南银基律师事务所。在公司主要负责公司风控,处理合同,项目尽调等工作,对房地产开发全过程进行法律服务,同时负责公司诉讼。 代理过的优秀案件及工作经历有: 海南恒大文化旅游城群诉案件; 御景湾以及金碧天下逾期办证群诉案件; 外滩城、御湖庄园、悦龙湾项目的股权转让纠纷; 御海天下项目更名房群体诉讼; 合肥建工、江苏华建、浙江建工等总包单位的施工合同纠纷; 代理与海南农信社、盛京银行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负责文昌晋唐海湾、三亚美丽之冠、恒大城等多个项目的尽调服务; 上述代理案件及尽调工作均取得良好的结果,达到或超过公司预期,为公司挽回了巨额的经济损失,得到公司肯定。 擅长领域:房地产全过程开发(拿地、尽调、股权结构设立)的相关法律服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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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关系里呀,要是一方给别人贷款作担保啦,可另一方压根儿不知道这事儿呢,那这担保在法律上的效力得具体瞅瞅。通常来讲哦,如果担保行为发生的时候,不知情的那方既没参与,也没同意,更没从这担保里得到啥好处,那这种情况下,不知情的一方一般不用承担担保责任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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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后,有权利向债务人要回钱。第一步,担保人得把自己承担担保责任的那些证据给收集好并且保存起来,像还款的单据啦、法院的判决文件之类的。接着呢,就去找债务人商量,让他把担保人代他付的钱给还回来。要是商量不好,担保人就可以到法院去告债务人。在打官司的时候,担保人得把足够的证据交给法院,得让法院知道自己代偿了多少钱。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担保人的权益,让债务人把钱还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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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担保期间没约定呢,那保证期间就是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那天开始算,往后有六个月时间。在这六个月里头呀,债权人有权利让保证人去承担保证责任。要是债权人没在这期间去主张自己的权利,那保证人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啦。简单来说,没约定担保期间的话,就有这么个六个月的规定,期间内债权人能找保证人,过了就不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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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出现这种事儿哈,借款人没真用借款,可担保人却成了实际用款人,不过借款合同的效力一般没啥影响哦。借款人得按着合同约定把钱还了。从法律层面讲,借款合同就是借款人和出借人达成的协议,借款人有义务还钱。担保人在担了责之后,能找实际用款人(也就是担保人自己)要回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呢,借款合同就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了钱,到时候得还本金还利息的合同。不过呢,具体的责任咋划分、有啥法律后果,得综合考虑借款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双方的证据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