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咨询该律师没关系,你还可以去法院告他,或者找个公正的地方打官司,这就叫做“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一旦你做了这些事情,诉讼时效就会被打断,重新开始算时间。所以说,就算欠条上没写日子,只要你能证明你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做过上面提到的其中一件事,那这个欠条还是有用的。不过,如果你什么也没做,那这个欠条就可能因为过了诉讼时效而失效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明文规定,如果在借贷合同之中并无明确的还本付息期限约定,抑或是具体约定模糊不清且无法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之规定加以明确化,贷款方有权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当某份借据上并未注明任何形式的还款日期时,便可能会被视作对还款期限的规定模棱两可。因此,在此情况下,贷款人完全有理由向借款人发送催收通知,要求他们在适宜的时间段内完成借款归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一百九十五条明文规定,诉讼时效的中断,需符合特定情形如权利人向义务人发出履行要求,义务人对此表示同意,权利人发起诉讼或是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等行为方可产生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指出,诉讼时效期间固定为三年,具体起算日期为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其权益受侵害及责任方的日期开始计算。即使在欠条中未注明还款期限,只要债权方能证实债务方拖欠款项的事实,并且在知悉或应当知悉其权益受损之后的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那么债权方便有权依法追索欠款。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应自权利人清楚知晓或是理应知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及相关责任人之时起算。所以,对于欠条问题,其诉讼时效并不总是从写下欠条的那一天便算起,而应当自权利人明白或者应该理解到自身权益已经受损的那一刻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