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天津)律师事务所
李娜律师,兰迪(天津)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李娜律师执业以来,一直本着不忘初心、敬业进取的精神,不断钻研专业领域的理论知识,同时,李娜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李娜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这是一个关于借款合同的法律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的契约,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偿还本息。即使借款人没有实际使用借款,而是担保人实际使用了借款,借款合同仍然有效,借款人仍然需要承担偿债责任。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借款人进行追索。具体的责任分担和后果,需要根据合同条款、证据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名义借款人向出借方揭示了实际使用人,且各方真实意图是通过名义借款人贷款,名义借款人未参与借款协议实施或分享收益,那么应由实际使用人承担还款责任。但如果出借方基于对名义借款人的信任提供贷款并要求其签署协议,那么借款关系仍在出借方与名义借款人之间,名义借款人需承担还款责任。
在现行法律下,个人无需复杂流程证明是否为名义借款人。金融机构审批贷款时,主要依据借款合同。贷款用途,无论个人消费或转借他人,非金融机构审核范畴,且无法深入调查。贷款偿还责任由签约借款人承担,为银行及金融机构共同规定。
当名义借款人非实际用款人时,若出借人知情,可直接向实际用款人追讨,但需遵守双方协议。若出借人不知情,则因合同相对性,一般只能向名义借款人追讨。这改变了协议中还款责任的归属,可能增加出借人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名义借款人向出借方揭示了实际使用人,且各方真实意图是通过名义借款人贷款,名义借款人未参与借款协议实施或分享收益,那么应由实际使用人承担还款责任。但如果出借方基于对名义借款人的信任提供贷款并要求其签署协议,那么借款关系仍在出借方与名义借款人之间,名义借款人需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