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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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款分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拆迁安置协议进行。若被拆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方份额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分配;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拆迁款归该方。家庭共有财产拆迁款分配,要先定范围,再按贡献等因素分配。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有争议可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由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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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旧房拆除补偿涵盖多方面,包括房屋补偿(按结构、面积等评估定金额)、宅基地补偿(按面积及当地标准计算)、附属物补偿(按实际价值补偿附属设施)、搬迁补助费(补偿搬迁费用)及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时期生活补助)。各地补偿标准不同,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拆除时要保障补偿公平合理,维护农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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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子的拆迁款原则上属于父母财产。若房子在婚姻存续期间拆迁,且拆迁款基于房屋价值补偿等原因,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妇通常无权直接享有。但如果儿媳妇在拆迁过程中有投入贡献,或拆迁协议明确其为权益享有者等特殊情况,她可能有权享有部分拆迁款。总之,要依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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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后,宅基地的处理有不同情况。若宅基地依法被征收,原宅基地使用权消失,集体土地所有权相应变化,农户不再有占有使用权利。符合条件的农户可申请在规划区域重新分配宅基地建房,但要满足规定并经审批。若农户不申请且获补偿,宅基地可由集体收回统一管理,具体处理依当地法规政策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