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
王奎,河南项城人,毕业于西南民族大学,法律硕士,经济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业务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的诉讼及非诉业务,擅长沟通协调家事纠纷并能高质量办理相关诉讼案件,对于金融保险类案件有着丰富的经验,在处理各种不良资产方面有着独到的处理方式。目前处理民商事领域纠纷上千起案件。善于刑事辩护,对于各类刑事犯罪及辩护业务较为专业。拥有丰富的法学理论研究履历和实务诉讼操作经验,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屡屡获得当事人的认可。
咨询该律师夫妻共同欠款但无能力偿还,离婚后应先和债权人协商,制定新的还款计划。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和债务状况进行裁决。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强制执行夫妻的财产,但会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和必需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债务如果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共同投资等方面,或者是基于双方的合意而产生的,那么这些债务就被视为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需要共同承担。但是,如果债务是在婚前产生的,或者夫妻双方在婚前有明确的财产约定,或者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的财产是分别所有的,那么另一方就不需要承担这些债务。
一般来说,要是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夫妻双方都得有义务去清偿。但是,具体要不要一起还,得看很多方面。根据《民法典》,只有夫妻双方一起签了字、有一方事后追认了,或者债务是为了家庭日常所需而产生的,这才算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是一方借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所需的范围,那除非这笔钱没用于共同生活等,而且债权人能拿出证据来,否则也得算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就不算。
如果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双方都需要一起承担偿还责任。这里面包括婚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生活和共同经营所欠的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俩中的任何一方追债,就算其中一方没有能力全部偿还,另外一方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
如果借款人违约,不还钱,需要先确定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双方应该一起承担还款责任。法院可以处理他们的共同财产来还债。如果共同财产不够还,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各自用自己的财产来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