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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欠很多钱怎么办

时间:2024.10.14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872人
律师解析:
到法院起诉,提交诉状,受理费10000以下是50元,有债务人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会受理,但是去法院诉讼前要准备好充足的证据。法院受理后,会以公告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若是公告期时间到了,债务人没有应诉,法院会对债务人借贷关系明确的案件审理后作缺席审判,在缺席审判后,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或财产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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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为逃避债务,故意放弃继承遗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继承的行为。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债务人......

汪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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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贷逾期就是不还会怎样

    沈阳律师

    借款人逾期不还款,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贷款机构选择起诉,那么就可能被要求强制还款,欠款人名下相当于欠款数额的资产就会被冻结。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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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锐律师

广东凯讼律师事务所

汪锐律师自2014年起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曾服务于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现为广东凯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从业以来,参与处理诉讼案件300余宗,尤擅长合同、房产、公司、债权债务及婚姻家事类型案件,代理案件胜诉率高,结案周期短。因为长期为大中型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累计制作合同协议、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文件等法律文书超过2000份,代理参与民商事谈判并解决的争议超过60宗。2017年10月的一宗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不利的被告代理人,在了解到原告之起诉极有可能虚假诉讼后,为当事人及时设计了一段录像场景,成功捕捉到对方当事人焚毁对我方有利证据的录像,并最终说服了一审法官驳回对方当事人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二审已维持原判;2017年11月的一宗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作为原告代理人,得知对方当事人有可能转移财产后,汪锐律师连夜赶往对方公司附近待命,就近办公,最终在当事人委托后的第二天完成了立案和财产保全工作,当天下午双方当事人前往法庭调解,360余万元的货款及诉讼费、保全费尽数收回;在2018年3月的一宗侵害集体经济组成成员权益纠纷案件中,作为弱势的村民一方代理人,广泛检索了大量判例,对比了新旧法律条文,最终为部分村民追回权益,间接影响该村村委会的办事合规性。怀揣对法律的敬畏之情,汪锐律师在代理的诉讼案件中,尽职尽责,能够深入了解案情,广泛检索判例和依据,丝毫不怠的为当事人谋求权益,合法规避近乎一切风险,同时在处理非诉事务上,大量的文书拟写和止争谈判经验,使得当事人能认可给出的法律意见,争议双方往往通过律师工作而不计前嫌重归合作。汪锐律师认为:司法环境越来越光明,觉察法律先机以及握紧法律武器的人才能稳妥的走向人生巅峰,守护财富和幸福。他自认是年轻而富有激情的律师,也是忠诚又不失原则的朋友,与之为伍,何乐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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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债务纠纷的审理过程中,如果诉讼当事人或者相关人员搞虚假证据那一套,故意阻碍司法工作开展,又或者不执行裁决,法院会根据情节的轻重,采取罚款、拘留之类的处罚措施。要是情节特别严重,那可就要按照法律规定,让他们承担刑事责任啦。法院一定会坚决打击这些不正当的行为,全力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权威,让司法的天平始终保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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