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有人欠你钱但是消失不见了,那你得赶紧找法院动手。详细步骤是这样的,首先你得给法院提交起诉申请书,当然如果你觉得自己写这个东西有点费劲的话,也可以选择口头起诉,让法院给你做个记录,然后再告诉那个欠你钱的人。法院在处理这种民事纠纷的时候,如果觉得适合调解的话,他们就会先试着调解一下,除非你们双方都不同意调解。
当你遇到借钱不还又消失不见的情况,别急,按照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你这个债权人作为受害者是可以去法院申诉让那个债务人变成失踪人口的。只要他被判定成为失踪人口了,那么根据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法院就会给你指派一个财产代理人来帮你打理他的财产,然后用他的财产来偿还他欠下的税款、债务还有其他应该付款的花销。
别急,你可以试着按照这个方法来解决问题。首先,咱们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到法院去告他一状,就是递交一个书面的诉状或者口头告诉法庭你要告他什么事。当然,这个时候你记得带上你能找到的所有关于这个事情的证据。
是从法律文书里规定要还钱的最后一天开始算,或者是从法律文书里规定分期还钱的每个阶段结束那天开始算,又或者是从法律文书生效那天开始算。总的来说,你作为债权人,可以去法院告状,让法官判那个人或者公司还你钱,然后等判决书下来以后再去申请执行。如果牵扯到了公证过的债权文书,你就可以根据这个文书去申请执行。不过得提醒你一下,你得在法律规定的执行时间范围内去申请执行。
别急,这时候你就可以找律师或者法院帮忙了。首先得提供给你胜诉的法庭审判书或者调解协议这样的东西给他们看。他们一旦接受了你的请求,那法院就能开始着手处理这个问题。可能会调查他的财务状况,或者直接执行他名下的财产来确保你能拿回你应得的那部分钱。当然,如果借款人真的没有任何财产的话,那么你就需要向法院提出结束这次执行步骤,然后随时等待他有财产以后再重新启动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