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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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私人欠钱不还,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拘留的具体时间取决于具体情节,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拘留的具体天数,而是授权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因此,私人欠钱不还的拘留时间可能从几天到几周不等,具体结果需要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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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钱不还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如果诈骗的数额较大,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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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借钱不还并且威胁债权人,这可能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和第六百七十六条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规定。根据民法典,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如果借款人未按期还款,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如果借款合同中关于还款期限的约定不明确,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随时返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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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债务人不还款,债权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债权人只知道债务人的电话号码,但不知道其住所,债权人可以先尝试通过电话沟通解决债务问题,如果协商无效,债权人可以准备起诉状(根据第一百二十三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