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咨询该律师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无论是债务方还是债权人均可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其债务人方进行重整程序。另外,倘若有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则在该法院正式受理破产申请之后以及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这段期间内,无论债务方还是其出资额达到债务人注册资本10%以上的出资人都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上市公司欲登录证券市场,需满足四要素:一是股份有限公司形式;二是三年运营稳定,无违法违纪行为;三是注册资本真实无虚假;四是股本总资产至少3,000万元且财务合规。依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上市还需符合交易所的上市规则,涉及运营年限、财务指标、公开发行比例、公司治理和信用记录等多方面要求。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无论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对债务人实施重整程序。当债权人提出请求,希望通过破产清算来解决债务问题时,若在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申请且尚未宣告债务人破产之际,或出资额超过债务人注册资本总额的10%的出资人,皆可向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重整申请。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无论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对债务人实施重整程序。当债权人提出请求,希望通过破产清算来解决债务问题时,若在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申请且尚未宣告债务人破产之际,或出资额超过债务人注册资本总额的10%的出资人,皆可向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重整申请。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上市公司被收购股票怎么办,法律怎么规定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