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荣业律师事务所
孟文文律师,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协会会员。毕业于上海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求学期间曾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实习,在实务中积累了不少经验,同时对司法行政系统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商标法领域的工作,擅长商标的国内外注册及关联业务、商标异议、无效宣告及行政诉讼案件。同时也研究并开拓婚姻家事、公司法、房地产等领域,专注于通过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途径,尤其是民商事领域,尽全力地维护了客户的利益,获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和肯定。
咨询该律师在法院处理未婚生育子女抚养问题时,会优先考虑未成年人的权益。对于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母亲,除非母亲无法履行职责。对于两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全面评估父母的条件,以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准则来决定抚养权。对于八岁以上的子女,法院还会考虑他们的意愿。
在处理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时,首要考虑孩子个人意愿和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抚养权归属遵循法定原则:未满两岁的通常归母亲;两岁以上,协商不成则法院根据利于未成年人成长裁决;八周岁以上孩子可表达自身意愿。无论由谁抚养,父母离异并不影响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
在处理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时,首要考虑孩子个人意愿和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抚养权归属遵循法定原则:未满两岁的通常归母亲;两岁以上,协商不成则法院根据利于未成年人成长裁决;八周岁以上孩子可表达自身意愿。无论由谁抚养,父母离异并不影响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
非婚生子女对亲生父母的权利与婚生子女无异,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协商不成,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分配首先依赖父母协商,无果时交由司法机构审理。法院以子女全面发展为原则,不满两岁倾向母亲抚养,但父亲在母亲健康状况差、不尽责或子女不宜与母亲共同生活时有抚养资格。对于两周岁以上儿童,法院调解并考虑居住安排及轮流抚养。对于八岁以上未成年人,尊重其意愿但更看重父母的养育能力与子女成长环境,以利于其健康成长为裁决依据。法院对各种抚养方式持开放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