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拘留所服刑的期间内,亲属可以进行探视,但每个
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只允许与
近亲属会见一次。会见前必须在会见登记本上登记后方可会见。
每次会见不超过10分钟,会见人员不超过3人;人犯在
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的规定,可以去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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