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务债权精选解答 > 主债务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如何算保证期间

主债务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如何算保证期间

时间:2024.02.21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302人
律师解析:
如果主债务履行期限约定不明,保证期间的计算为: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保证期间是其约定的期限;没有约定的,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夫妻双方以共同名义办理贷款,则需要结婚证,证明夫妻身份,夫妻双方承担还款责任;若只是夫妻一方办理贷款则不需要结婚证,但另一方不知情或者贷款未用作双方的用......

债务纠纷起诉的条件是: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可以是一个人、或者夫妻、或者担保人、或者公司;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

可以不偿还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借贷违约金的实际损失怎么计算

    刘巍律师

    刘巍律师

    涉诉借款合同违约定金赔偿的实际损失计算要综合考虑多因素。包括借款人违约致出借人未按时获本息的直接损失,出借人维权的必要费用,及因违约丧失的额外利益等。但实际损失计算要以证据为支撑,遵循合理、公正、合法原则及惯例规范。

    浏览量:1474 2024-11-15
  • 保理预付款比例多少

    吴婉君律师

    吴婉君律师

    保理业务预付款比例无固定标准,受应收账款质量、债务人信用、风险、保理商策略等影响。质量好、信用高、风险小,比例可能达80%以上;风险高则可能低至50%以下。具体业务中通过合同明确比例,此乃重要条款,需经磋商评估。

    浏览量:927 2024-11-15
  • 借钱不还拘留出来还还钱吗

    李超律师

    李超律师

    债务人因未及时还款受司法拘留,不意味可免除还款责任。债务关系仍在,债权人可起诉,法院定还款金额和方式。即便拘留,债务人也不能拒还,否则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冻结其财产实现债权。

    浏览量:1264 2024-11-15
  • 债权人撤销权起诉状要怎样写

    谢俊生律师

    一、原告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二、被告: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等;三、第三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四、写明案由。五、写明事实和理由。六、落款的具体时间和具状人。

    播放量:1017 2022-06-07
  • 债务转移要满足条件有哪些

    谢俊生律师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3、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播放量:527 2022-06-07
  • 网贷逾期就是不还会怎样

    沈阳律师

    借款人逾期不还款,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贷款机构选择起诉,那么就可能被要求强制还款,欠款人名下相当于欠款数额的资产就会被冻结。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播放量:710 2022-06-07
郑晓龙律师

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咨询该律师
  • 对没有偿还债务能力的法院怎么判决

    1728人阅读

    当欠钱的人还不上钱啦,法庭会依据每个案子的实际情况以及充足的证据,做出公平的裁决哦。要是债务的关系很清楚,证据也都实打实的,那欠钱的人就得负责把钱还上。不过要是这人确实没能力还钱,法庭在执行的时候呢,可能就会限制他高消费,把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类的办法。

  • 借了4年钱不还会坐牢吗

    1447人阅读

    借款人得按约定时间把借款还回去。要是没按约定时间还,就得按约定或者国家规定给逾期利息。不过呢,光不还钱一般不会让借款人坐牢,除非到期了有能力还却不还,还故意躲债,那可能就犯了刑法里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是借款人因为经济困难没法还钱,通常是不会坐牢的。所以呀,除了有其他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外,单纯因为借款不还,是不会让借款人坐牢的。

  • 债务人死亡哪些费用可以追讨

    1500人阅读

    简单来说,就是继承人得用继承到的遗产实际价值来还被继承人该交的税和债。要是债务人死了,继承人能追要的钱就是那些税和债,但总的清偿额度不能超遗产实际价值。要是遗产价值不够还所有债务,继承人可以不还超出部分,除非他们自己愿意还。

  • 欠条没写债权人可以起诉吗

    1364人阅读

    要启动法律程序呀,得保证当事人跟案件有直接的利益关联哦。像在欠条纠纷这事儿里呢,债权人跟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那可是关键呢。哪怕欠条没明确写债权人是谁,但债权人本身就是实际拥有债权的人呀,他和债务人的这种关系是成立的呢,是可以作为原告去申请司法介入来解决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