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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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人借款不还,你作为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即代为偿还了债务,你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这意味着你可以向债务人要求偿还你所支付的款项。同时,你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偿还本金、利息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产生的其他损失。在追偿过程中,你应当注意不要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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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担保里呀,有的借款人会用假的抵押来骗担保人呢。不过呢,法律规定得很清楚啦,担保人不用为这种欺诈行为去担保的。要是碰到这样的事儿,担保人就得赶紧报警,把证据都收集好。让公安机关介入进来,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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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 388 条规定,保证合同跟主债权债务合同是连着的。主合同要是没效了,保证合同也跟着无效啦,不过要是有特别规定就另说。要是合同无效了,债务人、保证人和债权人要是有过错,那就得各自承担民事责任。要是因为过错导致合同无效,那犯错的一方就得把财产还回去,还要赔偿损失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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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如果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有约定保证期间,但该约定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