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咨询该律师如果女方不愿提供户口本,男方可以凭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然后携带该证明和身份证到当地婚姻登记部门进行合法结婚手续的办理。女方若遗失户口本,同样可以凭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开立户籍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将据此为双方进行法定结婚注册。申请结婚登记需提交个人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无配偶及无近亲关系的书面声明。
如果女方不愿提供户口本,男方可以凭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然后携带该证明和身份证到当地婚姻登记部门进行合法结婚手续的办理。女方若遗失户口本,同样可以凭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开立户籍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将据此为双方进行法定结婚注册。申请结婚登记需提交个人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无配偶及无近亲关系的书面声明。
非婚生子女也是可以进行迁移户口的,迁户口的理由可以写,子女投靠父母,非婚生子女首先需要先填写入户申请表,然后再携带户口准迁入的相关证明资料,交给入户地的派出所及迁出地的派出所进行户口迁出即可。
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