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民法典并未规定居住权的设立对象,法律并未限制居住权人的范围,可以是父母配偶也可以是子女、甚至还可以是保姆,且原则上居住权应该无偿设立。登记完成后居住权设立,居住权人根据合同约定对该住宅享有占有权和使用权,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一直住在里面。
居住权房屋可买卖,但居住权在有效期内仍受保护。购房前需了解房屋居住权情况,如已设立居住权,购房者需尊重居住权人的权益至期满。因此,购买带居住权房屋时,应确保了解并接受居住权安排,避免后续纠纷。
涉及居住权的房屋可以交易过户。房屋设立居住权后,居住权人可占有、使用房屋。但房屋所有权人出售房屋时,应如实告知买受人房屋设有居住权的事实,同时,居住权人无权阻止房屋所有权人转让房屋。因此,涉及居住权的房屋可以买卖。但居住权不因房屋转让而消灭,买受人购买该房屋后,应继续履行原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是房屋法定用益物权,保障居住者稳定居住,不受所有权变动影响。但房屋交易须遵守法规,尤其是涉及居住权的交易。卖方须向买方披露居住权信息,否则若引起入住问题,买方有权要求退款或中止协议。因此,在房屋交易中,双方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交易合法、公平、透明。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房屋居住权是不是可以买卖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