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咨询该律师监护权变更必须依法进行。当原监护人无法履行职责或损害被监护人权益时,其他合格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原因可能包括重病、失能、侵害权益等。在变更过程中,需要尊重被监护人的利益和意愿,并确保新任监护人具备必要的监护能力。
债权转让与债务转移均为法律行为,前者指债权人与第三方协商转让债权,受让人成为新债权人,对债务人有追偿权;后者是债务人、债权人与第三方协商将债务责任转移给第三方,需明确同意生效。这两种情况下,债权或债务所有权均发生变更,受让人或第三方相应获得新的法律地位。
债权转让与债务转移均为法律行为,前者指债权人与第三方协商转让债权,受让人成为新债权人,对债务人有追偿权;后者是债务人、债权人与第三方协商将债务责任转移给第三方,需明确同意生效。这两种情况下,债权或债务所有权均发生变更,受让人或第三方相应获得新的法律地位。
债权转让,即债权让渡,指不改合同条款的权益转移,分为全额和部分转让。双方达成共识、有效通知债务人后,协议生效。债务转让(不负责任的债务承担)涉及债务转移,同样分全额和部分。生效需债权人同意,否则无效,仅债务人与新接受者协议不能构成法律约束。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