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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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处理债权。如果债务人有遗产,债权人可以依法参与遗产的分配,用以清偿债务。如果遗产无人继承或受遗赠,根据第一千一百六十条,遗产归国家所有或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用于公益事业。在处理债权时,债权人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如申请参与遗产分配或寻求其他法律救济,以保障自己的债权得到实现。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可能无法完全收回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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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必须符合包括有明确的被告在内的几个条件。在找不到债务人的情况下,如果原告能够证明自己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并且有证据支持其诉讼请求,那么即使暂时找不到债务人,原告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立案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应当予以立案。因此,即使找不到债务人,只要原告的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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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债务人失踪或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债权人应当提交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书,证明债务人有履行义务的责任。一旦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措施,如查询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包括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并根据情况扣押、冻结、划拨或变价债务人的财产,以实现债权人的权利。如果债务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采取上述措施,并要求有关单位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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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意味着继承人承担的是有限的清偿责任,而不是无限的个人责任。因此,债务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作为被告,但其责任限于所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如果遗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继承人可以选择不承担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的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不负有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