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收到查封公告的处理:房子被查封后,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
民法院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审查。法院查封应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
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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