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举报消防不合格需要以下
证据:拍摄现场消防设施或消防安全隐患的照片或录像;消防验收报告、消防设备维护记录、员工消防培训记录;目击到消防不合格情况的人的证词或见证;相关的消防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的检查报告、通知书或整改通知。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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