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办案流程精选解答 > 最高法院关于送达若干问题规定

最高法院关于送达若干问题规定

时间:2024.12.19 标签: 诉讼仲裁 办案流程 阅读:1045人
律师解析:
最高法院关于送达若干问题规定如下:1、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不利后果,并记入笔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