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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执行制度的内容

时间:2024.09.07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责任 阅读:1148人
律师解析:
医嘱执行制度的内容是:1、所有医嘱必须有医生签名方为有效,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2、护士对医嘱如有疑问,应核对清楚,无误方可执行;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医嘱须每班小查对,每日查对,每周应进行总查对,查对者在登记本上注明查对时间;4、护士在处理医嘱的过程中,应及时、准确。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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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有: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情况下为医疗事故。根据对患者人......

医疗损害责任情形有: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

患者的六项权利:病人有个人隐私和个人尊严被保护的权利,病人有权要求医院和医生将其病情资料、治疗内容和记录不向外泄露。病人有获得全部实情的知情权。病人有平等享受医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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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过错不构成损害医院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刘璨律师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播放量:526 2022-06-09
  • 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包括哪些

    刘璨律师

    民事责任:医疗事故民事责任性质,历来有不同看法,归结起来有二种,即合同责任和非合同责任.医生如果违背了注意义务,由于自己的粗心而造成病人人身伤害,说明他违反了合同义务,因此应承担违约责任。

    播放量:707 2022-06-09
  • 医疗损害责任情形有哪些

    刘璨律师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4、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规定做药物过敏试验等等。

    播放量:733 2022-06-09
岳文贺律师

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

律师+临床医生+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专家+法医。2008年毕业于安徽医科大学,获得医学学士学位。2008年2月至2018年5月在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学习和工作,有丰富的临床医学知识和经验,后专门从事医疗纠纷法医司法鉴定工作,熟悉临床各科诊疗常规、医院运作模式和医疗纠纷鉴定机构的鉴定思路及鉴定程序。2018年5月至今在律师事务所专门做医疗事故诉讼、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医疗纠纷技术鉴定、医疗鉴定听证等医疗纠纷案件专职律师工作,已代理200多起医疗纠纷案件,办案过程中详细指出了医院诊疗行为中的多处具体过错,尽力去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2015年至今在司法鉴定机构兼职从事医疗纠纷鉴定和法医鉴定工作,在鉴定工作中通过和医患双方进行有效的沟通,研判病历,将病历作为案件的突破口,从而确定医院在治疗过程中的具体过错和责任大小。作为医疗纠纷鉴定人已鉴定200多起医疗纠纷案件,对医院在医疗行为中的过错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医疗纠纷案件的办理有了更多更深入的成功经验,尽力维护好患者的合法权益。得益于医疗纠纷法医鉴定从业经历,通过详细分析病历后可以基本确定患者伤残程度或者死亡原因,甚至在既有的伤残基础上获得更多的法律支持的赔偿!欢迎大家随时打电话(微信同号)19965011710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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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责任承担比例规定是什么

    1020人阅读

    医疗事故责任承担比例的划分呀,主要依据医疗过错在损害结果里的参与度呢。要是医疗机构的过错程度不咋重,那承担的责任比例就会小一些;要是过错程度比较重呢,承担的责任比例就会大些。像具体的比例划分,得把医疗行为的过错程度,还有造成损害的严重程度等好多方面的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才行。

  • 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主体范围是什么

    1557人阅读

    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主体主要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像那种依法拿到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机构就是医疗机构啦。而在医疗机构里从事医疗活动的卫生技术人员就是医务人员哦。要是因为医疗机构的管理出了问题引发了损害,那就是医疗机构负责;要是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犯了错导致了损害,医疗机构同样得承担责任。

  • 医疗纠纷与医疗损害的区别包括哪些

    1341人阅读

    医疗纠纷的范围比较大,它包含了患者跟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里产生的各种不同的争议,像服务态度啦、费用方面的问题等等都算。医疗损害主要是指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过错行为给患者带来了身体或者健康方面的损害。医疗纠纷不一定就会造成损害,但是医疗损害肯定是纠纷的一种很严重的表现形式。对于医疗纠纷,有时候可以通过大家一起协商等办法来解决;而医疗损害通常就需要借助法律途径来明确责任并且获得赔偿。

  • 医疗纠纷属于过错推定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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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在处理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时,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哦。这意思就是说呀,得有主观过错才需要承担责任呢。要是没有过失,那就不用负责啦。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呢,在医疗事故赔偿这块儿适用过错推定。这样做呢,能更好地保障受害人的权益呢,让他们在遇到医疗事故时能得到应有的赔偿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