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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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明确规定,物业费用产生纠纷后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要是业主没按时缴纳物业费用,物业公司就有权利让业主在合理的时间内把费用给交了。要是业主就是不付钱,物业公司可以按照法律程序去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要是业主拿没享受服务当理由来抗辩,法院是不会支持的。业主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这就属于违约行为,得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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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所有权是关于物业实际拥有情况的一个法律概念哦。它意味着物业所有者对自己的物业有全面且独占的权利呢,像可以享受物业带来的好处,利用物业进行各种活动,获得物业的收益,还能对物业进行处置等。这可是物业产权里最核心的权利啦,其他的物业权利都是从它这里发源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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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部的停车位能不能对外卖,得看它到底归谁所有。要是归所有业主一起共有,那就不能随便卖或者租出去啦,得经过业主们同意,卖车位的钱得用来改善停车的条件和管理。要是开发商拥有所有权,那他们就有可能主张把剩下的车位卖了。所以啊,到底能不能卖停车位,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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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明明知道水表出现故障,却还继续多收水费,这是违法的行为。业主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房管局进行投诉,请求他们来调解和解决问题。这两个机构应该赶紧行动起来,不能拖延,要确保把问题处理好,让业主能够安心居住,给业主营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让业主不再为多收水费的事情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