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医疗保险纠纷精选解答 > 医保局和社保局分开了吗

医保局和社保局分开了吗

时间:2024.10.23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保险纠纷 阅读:1012人
律师解析:
医保局和社保局分开了,国家医疗保障局原先是人社部,现在人社和医保分开,是平级部门。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医疗责任保险由依法设立、有固定场所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交纳。医疗责任保险又称医责险,是指在保险期限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

医疗责任保险赔偿包括精神赔偿金。医疗责任保险将被保险人定义为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有固定场所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承保因执业过失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

医疗责任险是强制险。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地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按照权利......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王晓冬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王晓冬,男,1987年9月26出生,汉族,现任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侵权案件部部长,执业律师。 教育经历:2005年9月至2009年7月,天津医科大学 医学人文科学系法学专业学习。2014年9月至2017年7月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 法学专业学习(在职研究生)。 充分运用医事法学的医法结合的优势,处理了大量医疗纠纷案件,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执业过程中,引导患者及医护人员理性维权。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起到良好的沟通桥梁的作用。使患者理解医学科学特殊属性,心理预期趋于合理。同时指出医疗机构存在的不足及依法需要改进的地方。处理的医疗案例几乎涉及全部天津市三级医院。另外也涉及黑龙江、辽宁、北京、河北、河南、内蒙、山西等省市医疗机构。累计解决医疗纠纷200余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