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千懿律师事务所
罗小宇,2011年从国家政府部门辞职后,从事专职律师至今,已经执业12年。代理过数百件民事、刑事、行政案件,担任过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知识产权维权领域具有较大影响。执业以来一直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恪守律师职业道德,获得了广大委托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打民事借贷官司的话,一般都是在被告的老家审理。不过要是被告的家和他平时住的地方不是同一个地方,那就得去那个他常住的地方打官司了。所以说,假如你借出去的钱收不到回来,那你就可以去借款人住的地方或他经常住的地方的那个法院告他了。就是说,哪怕你们不在同一个城市,只要这个地方的法院有管辖权,你照样可以告他。所以咯,按照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借钱不还这种事,你完全可以在别的城市告他。
实际办事儿上来说,当我们成了债权人后,可以先试着跟那个借钱的家伙聊聊天,看看能不能把这事儿给解决了。万一要是聊不通,那就得去找法院来帮忙咯。要是法院判他还钱,可那家伙就是死活不肯还的话,咱们作为债权人就能请法院帮个忙去强制执行,这样才能让我们的债权有希望得到实现。
原则上,就是那个欠钱的家伙的住家所在地或者是平常老在那儿待着的地方的法院来管这个事儿。但是,如果这个欠钱的人的住家和常住的地方不是同一个地方的话,那就得看哪个地方更能让他接受审判了。所以说,就算那个欠你钱的人住在别的城市甚至国家,只要他有住址或者是常住地址,你都可以去那里的法院告他。
嗯呐~民事案子的法院管辖,一般都是被告住在哪儿就到哪儿的法院去打官司。万一被告住的地方跟他常待的地方不一样的话,那就得找他常待的那家法院来管了。所以,要是你想告欠你钱的人,你就可以选在被告住的地方或者他常待的地方的法院去告他。比如说,欠你钱的人住在外地,他住的地方或者他常待的地方在别的城市的法院,那你就可以直接到那个城市的法院去告他。
在民事诉讼中,管辖权的行使通常优先考虑被告方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然而,若被告的实际居籍地与其长久定居之处并不相符,则将由该被告的长期居住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受理案件。因此,对于债务纠纷的债务人(被告),若其实际居籍地或者长期居住地位于异域他乡,作为债权方(原告)可以选择在该地域内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活动。由此可见,即便欠款未偿还的情况发生在异地,债权人(原告)仍然有权利在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