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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权债务公告多久

时间:2024.02.22 标签: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 阅读:1481人
律师解析:
1、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收到通知或者看到公告后,可以申报债权。
2、公司因解散要进行清算的,公司就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成员一般是由公司股东担任,公司要通知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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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的方法如下:1、先确认清楚企业是否具有独立法人;2、如是企业法人,可向该厂注册地的法院申请破产;3、申请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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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雄涛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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