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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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的构成不能仅仅依据传播次数来判断,得全面考量内容的真实性、对他人声誉造成的伤害以及主观方面的过错等要素。传播次数只是一个情节方面的参考,并非决定是否构成诽谤罪的唯一因素。要是因为诽谤行为导致受害者出现精神错乱、自杀等极端情况或者产生广泛恶劣的影响,那就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例如,大面积地传播诽谤性的内容,就很有可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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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议论别人不一定就是诽谤。要构成诽谤得满足一些条件,比如故意编造虚假的事情,并且还得广泛传播,导致别人的名誉受到严重损害。如果只是在私下里没有虚构地抱怨,那可不算诽谤。然而,如果在公共平台上散布虚假的负面消息,让别人的名誉受到严重伤害,那就有可能触犯诽谤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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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诽谤者时,原告有举证责任。要证明被告散布了不真实的信息,并且给原告的名誉带来了实质性的损害。像那些虚构的言辞、图文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而且还要能显示这些信息在社交媒体等平台上进行了广泛传播。同时,还得证实确实造成了损害,比如社会评价降低了,生活和工作受到了影响等。所以,原告得把这些全面而有力的证据都收集起来,以此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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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诽谤罪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要是情节特别严重,那处罚就会更重。在判定罪过时,一定要仔细核实事情的真实情况,还要评估行为人是不是故意去伤害别人。法律对诽谤这种行为是绝对不能容忍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以及每个人的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