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炜衡(福州)律师事务所
邱桂福律师,注册执业律师,于2009年正式执业。现任职于福建省颇具规模的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炜衡(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律师。 邱律师凭借多年的丰富执业经验,熟悉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办案程序及办事流程。在这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办结各类房产买卖、建筑工程、债权债务、侵权损害、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工伤、婚姻继承等民事案件逾百件,为当事人挽回巨大的经济损失,获得众多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且办理众多颇具社会影响力的故意杀人、贩卖毒品、持枪绑架、抢劫、盗窃、、交通肇事、贪污受贿及其他刑事犯罪案件,取得良好的无罪和罪轻辩护效果。所办结的不少案件,曾多次接受媒体跟踪报道和采访,一些经典案例被北大法宝、法易等业内知名媒体收编为经典判例。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竭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化”的执业信念,不断进行法律实战研究,广泛涉猎民事、行政、刑辩、非诉讼等研究领域,特别在民事和刑事辩护方面具有较高的造诣,是您身边贴心的专家型律师顾问,360度律师维权卫士。 执业以来办理的疑难复杂案件 疑难民事案件: *田某某诉张某法定继承案,担任被告代理人,经过一审、二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龚某诉江某等人口头遗嘱继承案,担任被告代理人,经过一审,法院认定口头遗嘱不存在,最终调解结案。 *董某诉方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担任原告代理人,经过一审,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并已执行。 *王某某诉张某某、某保险公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担任原告代理人,经过一审二审,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原告以农民身份获居民标准赔偿伤残金。 *冯某某诉某公司工伤、劳动合同纠纷案,担任冯某某代理人,冯某某获偿 *王某某诉某诊所医疗事故纠纷案,担任原告代理人,经过工作,一审诉讼中双方达成和解,王某某获偿 *张某诉某餐饮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担任原告代理人,经过工作,双方达成和解,张某因此除医药费、误工费外获偿两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王某上诉程某海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担任王某二审阶段代理人,经过审理,法院改判王某胜诉。 …… …… 刑事辩护: *章某涉嫌贩卖1公斤毒品案,罪轻辩护成功,章某被改判为轻罪非法持有毒品罪。 *陶某某涉嫌诈骗案,无罪辩护成功,陶某某经过一审开庭审理,被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 *于某涉嫌抢劫案,罪轻辩护成功,于某被改判轻罪盗窃罪,被从轻处罚,判处缓刑两年。 *魏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抢劫罪、绑架罪,罪轻辩护成功,魏某某按绑架罪一罪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陈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罪轻辩护成功,陈某被从轻处罚并被判缓刑。 *向某涉嫌故意杀人案,罪轻辩护成功,后被改判决过失致人死亡罪,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郑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罪轻辩护成功,后被从轻判处缓刑一年六个月。 …… …… 疑难经济案件 *某公司诉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担任原告代理人,经过一审二审,判决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正在执行。 *某公司诉安徽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担任原告代理人,经过一审二审,判决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至此拖欠原告长达5年的欠款均获支持。并获利息损失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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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2.客观上实施了恐吓、威胁或要挟的行为,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3.被害人基于恐惧心理处分了财产。例如,甲威胁乙如果不给钱,就将乙的隐私公布于众,乙因害怕而给了甲钱财,甲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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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未遂的认定标准通常是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敲诈勒索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例如,被害人及时识破骗局并未交付财物,或者在犯罪分子准备接收财物时被警方抓获等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敲诈勒索罪未遂,要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施程度、犯罪对象的反应、外部环境的干预等多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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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素。比如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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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猥亵罪就是利用网络干那种带点猥琐性质的事儿。像在网上对未成年人说些淫秽的话骚扰他们,或者引诱他们做不好的行为之类的。判断是不是网络猥亵罪,主要看行为人的内心想法是不是故意的,行为本身的性质和情节咋样,还有对受害者身心造成的伤害程度等方面。在网络这个环境里,这种行为对社会是有危害的,必须得用法律来惩罚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