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产纠纷精选解答 > 房屋性质有哪些

房屋性质有哪些

时间:2024.10.15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090人
律师解析:
房屋性质是对房地产中的房屋的所有权属性及使用功能所作的划分依据。
从所有权性质的角度来看,可将房屋划分为国家所有类房屋、集体所有类房屋以及私人所有类房屋三种类型;而从实际使用功能上来看,又可以将其细化为诸如生产厂房、居民住宅、用于商业运营的各式商铺,以及用于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各类公益性设施等多元化类别
深入了解房屋性质对于广大的购房者、投资人士以及实际使用者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因为这直接关乎到不动产的价值分布、使用权限范畴及其应有的权益保证
在各类性质的物业之中,所有权与使用权的权利义务关系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进行实物买卖与租赁活动之际,务必充分掌握所涉物业的具体性质,恪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行为边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还款期限最长为30年;购买私产住房的,还款期限最长为20年;购买公有现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还款期限最......

1、签约。签约是指卖方夫妻双方和买入方同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签《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成交价格需由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工作人员认定或根据评估报告确定;2、交税。交税是指买卖双......

基本公积金贷款、补充公积金贷款两项公积金都缴存的职工,贷款最高额不超过13万元。并且不超过总房价的80%,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购买二手住房或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额不超过......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
  • 二手房违约合同怎么赔偿损失

    4200人阅读

    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的责任。价款的支付:一方不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 房屋质量问题三倍赔偿规定是什么?

    16611人阅读

    房屋质量问题三倍赔偿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如果在房屋销售合同当中已经明确的约定了具体因为质量问题存在的赔偿,按照约定为准。所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相关条款的约定。

  • 在我国什么构成诈骗行为?

    2006人阅读

    在我国构成诈骗的行为的一般是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是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从而使得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 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合同是什么?

    4465人阅读

    《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合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民事行为或者是意思表示不真实所签订的合同。当然了,如果说是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的话,也是会导致合同是属于无效,所以都是不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