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
韩海东,法学学士,系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擅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及商事诉讼和仲裁。2016年进入甘肃法音律师事务所(兰州)实习,2017年在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成都)入职为咨询律师,2918年入职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参与了涉黑涉恶、上市公司破产重组等重大案件的代理,并担任多家政府机关和企业的法律顾问。
咨询该律师1、小型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未超出20%,此种行为不会扣除驾驶证分数,但需缴纳金额为50元到200元不等的罚款。2、若同类型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以超过限定时速大于20%而小于50%的速度行驶,将会被记录三分并处罚款200元。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车辆超速10%至20%的扣分规则视车型和路段而定。特殊车辆如校车等在高速公路上超速10%会扣6分,其他道路不扣;普通机动车在特定情况下(如高速公路超速50%)扣12分或9分,否则扣6分。非高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但不满50%的车辆扣6分,具体车型有差异。轻度超速(10%-20%)则扣1分。强调安全驾驶,遵守交通法规。
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一次记1分。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一次记3分。
1、小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未达20%,不扣分,罚款50元至200元。2、小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记3分罚款200元。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