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购房合同签订后,交付了2万元定金,倘若决定不再履行合同,关于解除合约的程序及注意事项有关购房定金退还之程序陈述如下:在认购书或购房合同时,如对定金的退还条件已有明确约定,只需符合这些规定的情形出现,便可依据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向开发商申请退还定金。然而,许多购房者在遭遇限购政策之后,可能会丧失购房资格,针对此类情况,建议在合同中加以明确约定,以证明此为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所致,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定金一般用于抵扣商品价格或在特定情况下退还。若一方履行合同后没有得到定金退还,有权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如果由于非买卖双方的责任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签订,卖方必须无条件全额退还定金给买方,以确保双方的权益。这体现了定金制度的公平与合理性。
关于购房定金退还问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在未签署购房认购书的情况下,定金能否退还取决于认购书的约定和双方协商。购房认购书通常包含物业、房价、付款方式和认购条件等条款。购房签约流程包括审查资格、签署认购书和购房合同、办理贷款和抵押手续等。最终,房产过户和抵押权登记手续完成后,购房流程才算结束。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如果支付了购房定金,那么这部分资金是具有可退还性质的。若双方严格按照约定行事,定金应当充当购房款的一部分或者直接退回给当事人;然而,如果履约无法实现并非由任何一方造成,则定金有权利被全额退回;而若是由于卖方单方面的违约行为导致履约无法达成,那么定金不仅应该被全额退回,还应双倍返还。
在商品房购买过程中,对于已支付的订金的返还事宜可参考以下规定:若购买方依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要求履行自身相应义务时,该支付的订金既可被视为全额退回,也可在房款总额中进行相应抵扣;又或当售楼方出现违约行为且未能按承诺履行合同时,购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对方加倍归还所支付的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