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登记必须本人到场吗
时间:2024.07.31
标签:
婚姻家庭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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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领受
结婚证书的过程中,必须由
当事人亲自前往。
法律明确规定,申请
结婚的男女两方均应亲自往
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结婚登记的申请。
在满足本
法规定的所有条件下,我们将会为其颁发结婚证书。
而在完成这一过程之前,您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首先是申请环节。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需持有本人的户口证明文件及
身份证件,并做出本人未曾有过配偶或者与对方之间不存在
直系血亲亦或是三代以内
旁系血亲关系的正式声明。
然后,请共同前往任意一方的
户籍所在地的婚姻
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的申请。
在进行登记的过程时,男女双方都必须同时出席。
若是已经
离异的情况,申请人还需提供
离婚证明。
在实施婚前健康检查的地区,您还需拥有医院开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然后进入审查阶段。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
在必要的情况下,可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或者进行必要的
调查取证,甚至会指定某些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最后,在婚姻登记机关审核完毕后,如确认符合
结婚条件的,便会予以注册,并发放结婚证书。
若未能通过审核,婚姻登记机关将出具书面说明,阐述不予注册的具体原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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