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经证实使用伪造、
变造机动车号牌,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收缴并扣留该机动车,同时对机动车驾驶员实施十五日内
拘留以及最高可达人民币两千元至五千元的
处罚。
具体处置流程如下:
若您不慎遭
窃取了车牌,请立即向警方
报案,随后前往车管所进行备案。
同时,请务必携带齐全补发车牌所需的各项证明文件,以便顺利完成车牌补发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期间,交警部门将会为您提供一张仅生效十五天的临时车牌。
在您已经领取到临时车牌后,方能重新启用车辆出行,否则只能选用其它交通工具至车辆登记所在地完成车牌补领,待拿到临时车牌后方能驾车返回。
关于机动车牌照补领的详细规定如下:
首先,需要向车管所提交《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其次,您必须出示机动车行驶证作为凭证;
第三,由于缺失部分车牌而需补领者需同时更换未缺失之牌照;若系污损旧牌需要替换时,则需收取并更换两块旧牌照;
第四,提供机动车所有人的
身份证明原件及
复印件;
最后,如您选择
由他人代为办理,还需
递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并请在《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联署。
总而言之,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将会受到严厉惩治,直接面临公安机关依法收缴非法车辆牌照及扣押机动车的严厉措施,更严重者将面临十五日内拘留及最高可达两千元至五千元的重罚。
此外,若驾驶员驾驶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引发交通事故甚至构成
犯罪,将依法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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