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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找谁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821人
律师解析:
若您遇到商品房品质上的疑虑,首先应该寻求业界标杆——开发商的协助。这是因为购房人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关系,而这些合约恰恰是开发商作为产品制造商和经销商应予遵守的准则。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发生任何品质问题,开发商均有义务对受损的房产进行修复或原价全款退货,因此他们对商品的最终质量负责到底。然而,倘若开发商未能妥善解决问题,或者对于他们的处理方式感到不满,作为消费者的我们有权向建设工程质量监控机构申请公正客观的检查认定,或者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严正申诉。此外,购房者还可以直接聘请拥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专业机构,针对房屋进行详尽的检测,这样的检测结果亦可作为我们寻求民事赔偿的有力佐证。假如以上种种手段无法解决问题,那么购房者便可以依据法律及自身具体情况向开发商发起正式诉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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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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