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我国,
退休人士若不幸离世,其
遗属依然享有领取
丧葬费用及
抚恤金的权益。
对于参保的在职员工而言,一旦其不幸辞世,
家属将有资格获取相应的丧葬费用及抚恤金。
值得注意的是,丧葬费用的具体标准并非全国统一,有些地区采取了固定额度的计算方式,例如,设定全市的丧葬费用为5000元。
然而,一些其他区域则考虑到社会平均
工资水平,一般以三个月的市区人均收入作为参考标准。
此外,关于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同样存在差异。
以
国家公务员因疾病原因不幸离世为例,他们的家属可得到相当于生前20个月
退休金的一次性抚恤金,而这部分资金将由基本
养老保险基金负责支付。
需要指出的是,退休人员若因自我伤害行为而离世,这种情况将被视为非因公死亡,其家属仍有资格领取丧葬费用及抚恤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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