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鉴于当前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若欲提前解雇员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他们相关事宜,并同时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如此,用人单位依然有权利在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向员工通告辞退事项,这并不意味着就无需支付额外一个月的
代通知金了。
然而,不论如何,用人单位仍需要对受影响的员工提供合理的
经济补偿。在此前提下,如若用人单位违反
劳动法中的相关条款而
裁员,那么该单位将会面临双倍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沉重负担。关于经济补偿的数额,应根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实际年限来定,每满一年即需为其发放一个月的
基本工资作为补偿。在此基础上,对于服务期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将按照一整年来计算
经济补偿金额;反之,对于服务期不满六个月的员工,则只须予以其半个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提及之“月工资”是指员工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月收入水平。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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